CSS优先级:
是由四个级别和各级别的出现次数决定的。 四个级别分别为:行内选择符、ID选择符、类别选择符、元素选择符。
优先级的算法:
每个规则对应一个初始"四位数":0、0、0、0
若是 行内选择符,则加1、0、0、0
若是 ID选择符,则加0、1、0、0
若是 类选择符/属性选择符/伪类选择符,则分别加0、0、1、0
若是 元素选择符/伪元素选择符,则分别加0、0、0、1
算法:将每条规则中,选择符对应的数相加后得到的”四位数“,从左到右进行比较,大的优先级越高。
需注意的是: 1、!important的优先级是最高的,但出现冲突时则需比较”四位数“;
2、优先级相同时,则采用就近原则;
3、继承得来的属性,其优先级最低;
提示:
伪类-有6个
:link、:visible、:hover、:active、:focus、:first-child
伪元素-有4个
:before、:after、:first-line、:first-letter
原文出处:http://www.dongblog.com/notes/1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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